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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构成要件
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构成要件

本罪的客体为社会管理秩序。黑社会性质的组织,它的产生和存在对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构成极大威胁。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形势多种多样,如贩卖毒品、走私武器、暴力杀人、组织卖淫、腐蚀官员等...[查看详情]

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
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

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(刑法第294条第1款),是指组织、领导和参加以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,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,称霸一方,为非作恶,欺压、残害群众,严重破坏经济、社...[查看详情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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